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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测试科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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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测试科目 |
专业测试科目 |
加试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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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文、英语 |
素描、色彩设计 |
面试 |
2、语文、英语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50分;素描、色彩设计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50分;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3、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均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(语文、英语)及专业测试(素描、色彩设计)。
4、按文化测试成绩×40%+专业测试成绩×60%合成总分上线(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总分资格线及单科最低资格线),所有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参加面试。
5、考生按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;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素描、色彩设计、语文、英语依次排序,择优录取。
6、高中生(含退役士兵)和“三校生”按各自招生计划择优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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